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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21:55 股吧网页版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
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34 人,注册会计师 815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8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
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在大华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大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大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大华所就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经过评估,认为大华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
任务。2026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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