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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22:14 股吧网页版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董华,男,汉族,出生于 1977 年 10 月,中共党员,会
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西王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除回避表决议案外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

董事 应出 亲自 以通讯 现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应出 亲自
席次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自 席次 出席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数 次数

董 华 6 6 5 1 0 0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会议召开后,持续跟进相关议案的执行进展,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董 华 5 2 2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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