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
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
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财字(2026)第40021号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3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4
资产评估报告...... 7
一、 委托人、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7
二、 评估目的......23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4
四、 价值类型......33
五、 评估基准日......34
六、 评估依据......35
七、 评估方法......39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8
九、 评估假设......52
十、 评估结论......5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6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62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资产组组合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进行现场调查;己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评估业务中使用的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对己经发现的问题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诊疗服务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委托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提供参考。
评估对象: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对应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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