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起 要约收购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
持续督导意见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
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甘肃省国资委拟将直接持有兰石集团 9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甘肃国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甘肃国投将直接持有兰石集团 90%的股权,继而通过兰石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6.09%股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为兰石集团和甘肃省国资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收购属于“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的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华龙证券接受甘肃国投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自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开始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止)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兰石重装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 2025 年度报告;2026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龙证券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通过日常沟通和审慎核查,出具本次持续督导意见。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兰石重装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兰石重装发布的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通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所持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知》 指 股权无偿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通知》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起要约收购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持续
督导意见》
甘肃国投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直接持有兰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 指 石集团 90%股权,通过兰石集团间接控制兰石重装
46.09%的股份,成为兰石重装的间接控股股东
收购报告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甘肃国投、收购人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石集团 指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兰石重装、上市公司 指 兰州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龙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本持续督导期 指 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目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