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履职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公允地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安达从业人员总数 1623 人,其中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475 人。
注册会计师中,2025 年度 16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2,608.76 万元;审计上市公司 30 家,实现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 4,141.88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康乐,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柏雄飞,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昕,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负责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
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3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7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
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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