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兰石重装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 号)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78.9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22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3,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63.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使用募集资金 7,444.61 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 129,308.1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682.8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844.75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61.92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
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
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
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同期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存储
金额 余额 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石重装 8113301012400119847 28,000.00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兰石重装 104080406600 32,000.00 844.75 活期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兰石重装 61010180200006140 34,000.00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石重装 612010100100752481 26,9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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