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定的监事会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宁、丑凌军和霍吉栋 3 名独立董事组成,马宁
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并确定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宁、陈叔平、杨亚辉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马宁(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上述独立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2025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会议,
会议就《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就《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会议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五)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会议就《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 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同时在年审工作中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持续追踪,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审慎研究,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三) 指导与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内审部门对子公司青岛公司、新疆公司、中核嘉华、瑞泽石化、超合金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听取工作汇报,并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控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依法有效运作。
(四)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详细的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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