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 3-5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委托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6]第 0214 号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
重装”)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兰石重装编制的《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兰石重装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兰石重装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兰石重装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70,300.00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持有的超合金公
司 100%股权。公司与兰石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2023 年 12 月 8 日,超
合金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超合金公司 100%股权,超合金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一)业绩承诺
兰石集团作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3 年(10-12 月)、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682 万元。其中,2024 年度(10-12 月)实现
净利润不低于 443 万元;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935 万元;2025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5,070 万元;202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234 万元。
(二)业绩补偿
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3(10-12 月)至 2026 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指
标,则兰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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