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25:00 股吧网页版
宝立食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

2025 年度,作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程益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履历

本人程益群,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科员、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科级法务专员、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4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
加了以上各次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监管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达到 100%。本人在会前充分查阅相关会议材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异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此议案无异议。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内部、外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定期报告、内控情况及财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结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交流;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股东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诉求,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有利于在决策、监督过程中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等会议、公司现场办公以及赴公司现场调
研的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重点询问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动向。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同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