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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8:32:23 股吧网页版
福斯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春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情况

刘春彦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律师。曾任上海建筑材料学院教师,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753)独立董事,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独立董事,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002686)独立董事,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19)独立董事,上海海众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冠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601880)独立董事,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独立董事,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正常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刘春彦 5 5 2 0 0 否 1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席会议 5 次。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对审计范围、项目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年报整体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和风险领域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针对年报审计中的注意事项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 2023 年年报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关
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方式,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本人每周向公司董监高发送《上市公司合规简讯》,与董监高分享
近期中国证监会监管处罚案例、交易所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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