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福斯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为 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710.5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89.4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明细 金额
2024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53,269,009.7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2,952,472.47
减:购买理财产品 160,000,000.00
明细 金额
加:收回理财产品 300,000,000.00
加:到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539,584.72
加:利息收入 3,744,213.46
减:手续费支出 451.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599,884.4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 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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