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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7:50:41 股吧网页版
福斯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项目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年报整体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独立性、审计收费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对公司业务情况及
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立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业情况良好。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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