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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9:02:21 股吧网页版
超颖电子: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颖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超颖电子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承销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超颖电子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 4 名,分别系: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联超颖电子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超颖电子资管计划”)、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石国鑫”)、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创投”)、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创投”),除此之外无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安排。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250.0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5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20.00%,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

属企业:黄石国鑫、高新投创投、京东方创投;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超颖电子资管计划。

上述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三)参与数量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承诺认购金额上限

1 黄石国鑫 2,000 万元

2 高新投创投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2,000 万元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 京东方创投 2,000 万元

4 超颖电子资管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6,000 万元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四)限售期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战略配售参与对象的选取标准与配售资格

(一)战略配售参与对象的选取标准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具备良好

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证券。

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可以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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