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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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4030019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6]25014030019号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颖电子或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超颖电子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超颖电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超颖电子 2025 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75,234.00 万元,由于营业
收入金额重大且是评价业绩的关键指标之一,管理层可能存在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二十九);关于收入的披露参见附注五、(三十四)。
2.审计应对
(1)了解、测试超颖电子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合同,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模式,包括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等方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合同约定;
(3)对超颖电子主要产品的销售结构、出库数量、销售单价、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其合理性;
(4)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及变更信息,核查公司主要境外客户背景资料,确认向该等客户销售产品的合理性,核查公司是否与主要客户存在关联关系;
(5)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存货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对账单、报关单、提货单等外部证据,查询核对海关信息系统交易记录,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检查收款记录,对大额银行收款记录与账面进行逐笔核对;
(7)对期末应收账款和销售金额进行函证,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8)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核实收入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超颖电子应收账款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6,165.66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16.13%,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和估计的披露参见附注三、(十一)及(十三);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披露参见附注五、(三)。
2.审计应对
(1)对公司信用政策及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复核公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及一贯性;
(3)通过分析历史上应收账款实际坏账发生金额情况,结合客户回款情况等因素,评估管理层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恰当;
(4)复核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客户的历史回款等情况,并对应收账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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