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超颖电子
上市公司代码 603175
保荐代表人 谢超、徐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颖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超颖电子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5 年度的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事项 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超颖电子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务。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诺事项。
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督导事项 实施情况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高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级管理人员遵守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切实履行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 已督导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行公司治理制度。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制度,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信息披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露制度,具体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超颖电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子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上市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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