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陈显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浙江中
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绍兴市政协委员,绍兴市复旦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各项独立意见。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是否 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 是否连续
姓名 董事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的次数
数 数 议
陈显明 是 3 3 2 0 0 否 1
2024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024 年度召开的 1 次会议,
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2024 年度召开
的 1 次会议,对 2024 年度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没
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中参与议案讨论,依据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判断,
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上述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和
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实地调研,充分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及
时获悉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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