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分别简称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人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慎、
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加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季根忠先生:1962 年出生,理学博士,现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季根忠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客观
公正地发表了各项独立意见。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 是否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姓名 独立 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席 两次未亲 的次数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季根忠 是 5 5 1 0 0 否 2
2024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024 年度召开的
4 次会议,分别对定期报告、制定《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部控制、续聘
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2024 年度召
开的 2 次会议,分别对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2024 年度召开
的 2 次会议,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查和 2024 年度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参加 2024 年度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会议就 2023 年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该日常关
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
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审议的
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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