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陈显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绍兴市政协委员,绍兴市复旦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
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各项独立意见。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是否 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 是否连续
姓名 董事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数 议
陈显明 是 4 4 4 0 0 否 2
2025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2025 年度召开
的 2 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以及 2025 年度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参加 2025 年度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第一次会议就 2024 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该
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
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第二次会议就控股子公司宁波甬德购买华鑫环保股权暨关联交易、向控股子
公司宁波甬德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为纵向
延伸危废处置产业链、拓展危废焚烧业务、与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而开展,具
备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专业评估
机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公允、合理;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对
控股子公司宁波甬德增资,合作方同步同比例增资,增资款主要用于收购华鑫环
保 40% 股权,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本
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中参与议案讨论,依据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做
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上述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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