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58:46 股吧网页版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独董述职报告(余卓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卓平)

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余卓平,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车辆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国家 973 计划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独董、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汽车工程学会副监事长,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5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认真审议各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沟通会、现场实地调研、开展专题讲座和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2025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亲自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及审计结果的沟通会,就重点关注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营成果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业绩说明会,分别为《2024 年度暨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人在业绩说明会上,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IR 热线电话、IR 邮箱中的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中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