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法制化治理结构,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司董事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陈志文先生、李新芳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陈志文先生、李新芳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因个人原因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份额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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