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 23 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 号)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17,51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61,073.46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538,922.69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6 月 18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
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泰国子公司金牌厨柜(泰国)有限责任公司(GOLDENHOME(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金牌泰国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泰国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户
金牌厨柜(泰国)有限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泰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100358947
公司 国)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GOLDENHOME(THAILAND)CO.,LTD.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
1、甲方二是甲方一的子公司。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100358947,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泰国(罗勇府)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履行适用于本协议的义务。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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