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0 11:55:08 股吧网页版
金牌家居:金牌家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 23 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实施主体金牌厨柜(泰国)有限责任公司(GoldenHome(Thailand)Co., Ltd.,以下简称“金牌泰国公司”)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17,51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999,996.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61,073.46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538,922.69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3#、6#厂房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5,047.58万元变更用于泰国(罗勇府)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实施主体金牌泰国公司出资或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实施
本次置换的原因是:为提高资金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注册资本金及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实施募投项目,再以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等额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证券投资部根据金牌泰国公司募投项目的最新进展及资金预算,依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规划,提请审批相关的置换付款申请,该申请严格遵循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按付款审批流程逐层审批;

2、置换申请获批后,办理资金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办理将自有资金转到境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置换申请获批后,由财务部门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至境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等额资金从境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4、境外主体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通过境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款项支付,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并维护境外募集资金使用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若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增资款时,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