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股票代码:603182 股票简称:嘉华股份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Sinoglory Health Food Co., Ltd.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 19 号)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四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土地集团。根据相关协议安排,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土地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1,430,2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573.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4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发行对象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土地集团。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土地集团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协议安排,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土地集团,实际控制人由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能够进一步提高。具体方案如下:
(1)协议转让股份
2026 年 4 月 7 日,土地集团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
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土地集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36,223,66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0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土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36,223,663 股股份,拥有表决权的比例为 22.01%。
土地集团承诺通过本次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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