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华股份
股票代码:603182
收购人名称: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666 号铁建大厦 C 座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666 号铁建大厦 C 座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嘉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嘉华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如下程序:1、本次收购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2、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3、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可能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其他必要的程序(如需)。
本次收购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35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36
第六节 后续计划......37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4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4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43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4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5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51
附表:......57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嘉华股份 指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土地集团 指 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上市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股票
公司股东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
本次协议转让 指 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等9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公司36,223,663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土地集
团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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