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19:05:41 股吧网页版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 2026 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64,550,0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 21,430,200 股,募集资金为 26,573.45 万元,且不考
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217.30 万元、8,163.95 万元。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5 年三季度相应指标的
年化金额(即 2025 年 1-9 月数据的 4/3 倍),在此基础上,对 2026 年度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5 年度持平;(2)较 2025 年增长 10%;(3)
较 2025 年增长 2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6、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和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12.31

/2025.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64,550,000 164,550,000 185,980,200

情形 1: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56.41 10,956.41 10,956.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