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袁建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袁建新: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85 年至今一直在苏州大学任教,现为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主持 20 多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担任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专家咨询团专家。兼任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000301.SZ)、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430418)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6 项议案;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审议通过了 35 项议案;以上会议
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股份回购、关联交易等多项与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的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其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事项 3 项,出席率 100%,主要讨论了公司候选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高管 2023 年度履职评价等议案。本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报告期内公司出席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 16 项,出席率 100%,讨论内容主要为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另外,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于报告期内公司出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 2 项,出席率 100%,讨论内容主要为公司股份回
购相关议案。
在每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情况和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收集投资者意见,通过会议与日常交流的方式向公司进行求证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本人积极进行核实,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2024 年,本人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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