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6:38:41 股吧网页版
弘元绿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
● 投资金额: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弘元光能(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光能”或“重整投资人”)出资 6.3 亿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新尚德”,新尚德支付 1.42 亿元重整投资款(实际投资金额根据各方在重整程序中最终确认的投资标的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

无锡尚德现已进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虽然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表决通过后该草案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本次重整未能成功,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但该协议未来仍可能存在变更、签署补充协议,或因约定或法定事由被终止、解除、被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无法履行等风险。因此,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后续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整投资概述

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弘元光能与无锡尚德及其管理人签订了
《重整投资协议》,在本协议签订后,重整投资人可以作为牵头投资人自行组建投资联合体。

重整投资人与无锡尚德将共同设立新尚德(无锡尚德出资形成的股权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新尚德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弘元光能将持有新尚德约 63%的股权,并作为牵头投资人组建投资联合体,引进其他投资人,
其他投资人持有新尚德约 27%的股权,债权人持股平台持有新尚德 10%的股权。(因后续会引进其他投资人,公司持有新尚德的股权可能略有变化,具体实际持股情况,以最终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新尚德设立后,重整投资人将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后通过新尚德向无锡尚德支付重整投资款 1.42 亿元(其中 5000 万元已作为投资保证金由重整投资人支付归并至管理人账户),用于收购新尚德运营所需资产,包括部分子公司股权和尚德品牌(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等资产(实际收购资产范围以重整投资人出具的《标的资产范围及出价》为准)。重整投资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相应税费、债权清偿款及为提高普通债权人清偿率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此外,无锡尚德以其可用货币资金及资产变现后的款项合计 1 亿元向新尚德出资,但由于无锡尚德的资产变现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普通债权人及时获得清偿、实现债权人转股平台持有新尚德 10%股权的目标,重整投资人同意先行支付不足 1 亿元部分的货币资金,相应资产处置变现后所得的权益归重整投资人所有,实际变现所得超出投资人先行支付部分的,用于向债权人补充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作出的(2026)苏0214 破 27 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尚德管理人。
(二)重整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72655423XN

3、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9 号、16 号

4、法定代表人:何淑范

5、注册资本:460722.25159 万元

6、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22 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及发电装置;技术服务;并从
事上述产品及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原辅材料和零部件的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为太阳能发电产品系统提供设计、安装及维护服务;为太阳能发电产品及光伏组件用零部件提供检测服务(不含进出口商品的检测业务);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经营(通过前置核准后方可经营并限在核准地址经营);从事太阳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