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始终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同时,通过持续、规范的履职行为,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祥军,男,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苏南日用工业品(集团)公司总账会计、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鑫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卓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祝祥军 10 10 1 / /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会计方面的专业所长,对于董事会决策的
事项,详细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获取相关资料。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任职期间内,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出
席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文
件,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风险防控、
财务监督、内控完善及规范运作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应尽的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
集并出席历次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进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
出席历次会议,对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5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审核,切实履行了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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