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拟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关于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核,并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经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实际运行的基本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计提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
意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2025 年度,公司为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在硅料价格上涨期间增加了硅料采购,使得与关联人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预计金额。对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没有改变,交易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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