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
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鑫元”)为公司过
去 12 个月内参股的公司,且公司副总经理庄柯杰先生曾担任内蒙古鑫元董事。2025 年 5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5 年 12 月,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内蒙古鑫元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鑫元股权,副总经理庄柯杰先生也不再担任内蒙古鑫元董事,故自 2025 年 12 月起内蒙古鑫元与本公司已解除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2025 年度,公司为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在硅料价格上涨期间增加了硅料采购,使得与关联人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预计金额。对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没有改变,交易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2025 年度,公司为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在硅料价格上涨期间增加了硅料采购,使得与关联人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了预计金额。对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没有改变,交易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
依赖。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
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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