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扬州麦斯通复合材 1,0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 是 否
料有限公司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 9,000.00 万元 43,550.50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326,47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188.62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麦斯通”)、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 2026 年6 月 17 日与以下银行分别签订了担保合同。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扬州麦斯通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9,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2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27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150,0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扬州麦斯通提供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为杭州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22,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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