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
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
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
47,037,155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
权,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
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结束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200 万张高等级覆铜板项 100,401.00 100,000.00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20,401.00 12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
急等情况,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
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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