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凤扬先生、王旭先生、王莉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王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和从业经验等资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综上,同意提名王凤扬先生、王旭先生、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涛先生、郭江程先生、汪思洋先生、杨庆军先生、许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综上,同意提名刘涛先生、郭江程先生、汪思洋先生、杨庆军先生、许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3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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