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冷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海容冷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5,001,27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127,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4,718,179.25 元,余额为人民币
495,408,820.75 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408,820.75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73,596.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735,223.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 情 况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出 具
XYZH/2020JNA40131 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
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3 号)核准,公司向 23 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75,623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0.41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4,150,943.12 元,余额为人民币 985,849,037.29 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以上新增股份已于
2022年7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985,849,037.29 元,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材料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73,565.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2JNAA400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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