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17:55:42 股吧网页版
网达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 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 2003 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 125 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中汇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694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人。

中汇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2023 年年报)共承办 180 家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前,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全面和认真评估。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中汇召开 2024 年年
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中汇制定的《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执行阶段)》,就函证及回函情况、计划阶段审计风险事项的跟进、是否存在识别出来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报告终稿的预计提交时间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督促中汇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定稿版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负责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对中汇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中的工作进行了评估总结。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