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巢序、过弋、杨帆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巢序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1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同意年审计划安排,督促公司尽快开展年审工作。
2025 年 4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7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沟通了
半年报业绩不触及业绩预告事项。
2025 年 8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决
策发布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 12 月,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第九次会
议,讨论了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挥监督和评估的职责,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的关键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经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
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其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及项目组人员变动等原因,无法承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并与中汇、中名国成友好协商,公司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真的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检查了其披露情况,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委员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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