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出具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2008 年,服务类型涵盖 IPO 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企业重组、并购审计,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各类审计等。注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办公楼一座 9 层 910 单元。
(二)人员信息
中名国成首席合伙人郑鲁光。截至 2024 年末,中名国成共有合伙人 70 人,
注册会计师 3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0 人。
(三)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中名国成收入总额 37,941.19 万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8,633.0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853.66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60.00 万元,涉及行业为制造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33 家,涉及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执业记录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 次。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处分 3 人次。
二、 中名国成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资源配备
1、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刘洋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 3 月 27 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 2023 年 6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具有 10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熙卓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 1 年。近三年签署过新三板年报审计报告包括:榆农科技、晓达股份。
3、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林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 2025 年 11 月开始
在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中名国成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及时向风险及质量管理部及相关专业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名国成对于项目组内存在专业意见分歧的处理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项目组内或项目负责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被咨询的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不能出具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名国成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3、项目质量复核及检查
中名国成对项目组的沟通、监督与复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程序,项目组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审计及项目管理的问题,进行适当的监督和复核,包括解决重要事项、识别咨询事项等,确保在出具报告前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除了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复核程序外,中名国成对公司审计项目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加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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