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汇得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07,064 股,发行价格为 22.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999,999.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72,636,420.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10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 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 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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