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中力股份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时同意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
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8.20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以下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币种 担保方式
1 工商银行靖江支行 3,000 人民币 保证
2 农业银行靖江支行 5,000 人民币 保证
3 南京银行靖江支行 4,000 人民币 保证
4 江苏银行靖江支行 1,500 人民币 保证
5 中信银行襄阳分行 6,000 人民币 信用
6 交通银行襄阳分行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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