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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1:57:46 股吧网页版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回购价格及标的股票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回购价格及标的 股票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第二批次及《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第一批次未解锁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合计 500,969 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将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由 107.47 元/股调整为 71.98 元/股。因购买价格的调整,在持股计划35,000,000 元资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由不超过325,672 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86,246 股。

3、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486,246 股已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过户价格为 71.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 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规模上限的议案》,持股计划购买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71.54 元/股调整为 49.39 元/股,股票规模由约 74.08 万
股相应调整为约 107.31 万股。

3、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722,348 股公司股票已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中,过户价格为 49.3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4、2025 年 7 月 24 日,2025 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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