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7:32:24 股吧网页版
日播时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 信息沟通: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准确地进行指定信
息和重大 事件的披露。整合投资者所需的投资信息并统一发布。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二) 定期报告: 主持公司定期报告(印刷版)的设计、制作、印刷及
寄送工作。

(三) 筹备会议: 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准备会议材
料。

(四) 投资者接待与权利保护: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 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五) 公共关系: 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
相关部门的良好公共关系, 建立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

(六) 媒体合作: 维护、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 正确引导媒体进
行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七) 公司官网专栏建设和运维: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八) 危机处理: 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重组、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
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九) 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十)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十一)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二) 股东会;

(三) 公司官方网站和邮箱;

(四) 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说明会;

(五) 投资者一对一沟通;

(六) 邮寄公司资料;

(七) 咨询热线电话;

(八) 广告、宣传单或其它宣传材料;

(九) 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 现场参观、座谈交流;

(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