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长、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层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
少于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
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
完成情况;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
效情况;
(五) 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
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
自我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表决通过后, 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并于会议召
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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