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
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76 人,注册会
计师 34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893.21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
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
过上述议案,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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