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 号)批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 1,39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707.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1-00069 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
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
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保荐代表人 刘宁斌、梁诗仪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保荐机构原指定徐小明、刘宁斌担任保荐代表人。
更换保荐代表人的情况 2026 年 4 月,徐小明因离职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保荐
机构指定梁诗仪接替保荐代表人一职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三、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BaolongAutomotive Corporation
股票简称 保隆科技
股票代码 603197
上市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注册资本 21,361.983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祖秋
董事会秘书 文剑峰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5500 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问询进行答复,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
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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