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管理办法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稳定、优质高效的制度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审查、审议、发布、
备案、修订、废止等相关工作适用于本办法。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制度管理办法或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制订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监管要求及单位内部规则,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等。
(二)系统性原则:构建层级清晰、分类合理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之间有效衔接,避免相互矛盾或冲突。
(三)实效性原则: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流程清晰、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并促进业务发展。
(四)动态性原则: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需求,及时开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保持制度的适用性和先进性。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
资监管及《公司章程》规定,用于规范公司党建、经营、管理、安全、发展等各方面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的规定、办法、细则、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五条 公司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两类。
(一)基本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和资产处置等制度。
(二)具体制度,主要指在公司基本制度框架下,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为规范各项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工作标准、实施细则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股东会或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基本制度,具体
上会规则由公司董秘办确认。
第七条 党委会负责对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中的重大事
项进行前置研究。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通过具体制度。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的管理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和企业党内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执行,无规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法务部作为制度制订、修订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订制度管理办法;
(二)负责汇总各部门年度制度建设计划;
(三)负责对各部门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
(四)负责对各部门制度进行汇编;
(五)协助制度监督检查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协助各职能业务部门(以下简称“承办部门”)对制度进行宣传与培训。
第九条 承办部门作为相应职责和专业领域制度的责任
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要求,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制度的调研、起草工作以及提出修订和废止制度的建议;
(二)负责本部门归口制度的内部审查、征求意见及修订完善;
(三)负责本部门归口制度的宣贯培训、解释和执行监督;新制订的制度或制度内容修订变动较大的应当在制度发
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宣贯学习和培训;
(四)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度进行评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反馈并提出优化建议。
(五)负责审查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的制度条款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条款内容。
第十条 纪委办公室、督察部是制度的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督察整改。
第十一条 分子公司是本单位制度责任单位,其职责如
下:
(一)负责本单位制度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公司与本单位制度的培训与宣贯;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制度的计划与起草
第十二条 制度承办部门应于每年底结合法律法规变化、
上级监管要求、业务发展需求及制度执行情况,梳理本部门现行制度,提出下一年度本部门制度“制订、修订、废止”的计划(详见附件 2)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法务部汇总。法务部汇总核实后,形成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年度终了,将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实施情况报督察部备案。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制度“制订、修订、废止”计划可以根据需要做适当的调整,承办部门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抄送法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制度的起草由承办部门负责。内容涉及两个
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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