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
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1 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3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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