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岩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郝勇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808号文”批准,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健尔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的发行价为 14.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373.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76.44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本年度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的工作计划。 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与承销协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所备案
案。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健尔康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经营情况,对健尔康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向 持续督导期间,健尔康未发生须公开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本所审核后予 发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以披露。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持续督导期间,健尔康未发生违法违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健尔康及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其董事、监事(取消监事会前监事)、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人督导健尔康依照相关规定健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保荐人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计核算制度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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