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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2:02:57 股吧网页版
小方制药:小方制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卓福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卓福民)

本人作为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卓福民,195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特级管理会计师。历任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企业处处长、主任助理,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副董事长、CEO,祥峰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纪源资本管理合伙人;现任源星资本创始人兼董事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以现场/通讯方式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并对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发表意见并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任职。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提名议案、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有关事项,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给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1.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提出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建议。

2.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内部控制的完善性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公司治

3.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议了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拓展市场、新型业务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功能,关注公司经营活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编制披露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议,跟踪审计进展,沟通审计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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