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兴通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28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32,001.9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767,998.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1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9,832,001.9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767,998.06元,低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71,900.00 64,900.00 45,276.80
2 LPG 船舶购建项目 17,520.00 17,520.00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8,000.00
合计 119,420.00 112,420.00 63,276.8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
度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6,064.15 万元,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45,276.8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1 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45,276.80 66,064.15 45,276.8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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