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程学林,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历任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党政办秘书、北京办事处经理;
1998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浙江赞程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5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
师;2022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9 9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非关联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
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
持续发展提供了专业化支持。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请假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0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认
真审阅会议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积极关
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
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
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
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
运营状况、财务管理细节以及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成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决策支持职责,确保公司运营符合规范化要求。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搭建了畅通无阻的交流渠道。
在本人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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